賓士男撞翻機車 辯:路況不熟正在找女友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7點獲報1名陳姓(男79年次)機車車主表示,有1輛白色賓士也不知道怎麼開的,將他停在經武東路旁的機車,高速撞上後直接離開,警方到場發現,遭撞機車有嚴重車損,陳姓機車駕駛向警方報案,希望能找出肇事者,才不會無端蒙受損失。

警方從陳姓車主提供的監視器,掌握了相關車牌號碼以及駕駛人,將沈姓(男83年次)肇事者約談到案,沈男辯稱他對於在事故地點路況不熟,正在附近找女友,並無印象有撞上機車,自己應該有經過該地點等語,警方發現監視器中的沈姓駕駛,以高速撞上這路邊停放中的機車,沈男說路況不熟正在找女友,但印象中有經過該地。令警方搖頭,這樣子的高速撞擊,僅說自己印象有經過該地?所幸在警方的努力之下,監視器會說話,種種辯解也無法否認撞上他車並逃逸的事實。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沈男因故撞上路邊停放中機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沈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