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僥倖騎車上道 遭眼尖員警查獲送辦 – 焦點時報

酒後僥倖騎車上道 遭眼尖員警查獲送辦

〔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警員吳柏潤及黃正成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深夜3時在文化路段發現有一名男子騎乘機車在遠方突然一個蛇行,再緩緩的向前行駛,眼尖員警發現不對勁,遂上前攔停該輛機車。

 

警方查證駕駛人身分時,發現駕駛人於今年2月因酒後駕車駕照已遭吊銷,員警續問駕駛人是否有酒後駕車情事,駕駛人坦承大約2小時前有跟朋友聚會時有喝兩瓶啤酒,警方告知其喝酒就不能騎車,並要求駕駛人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駕駛人告知警方其不願接受酒精測試,員警當場向其宣讀駕駛人拒絕酒測時駕駛應負的責任。

 

而駕駛人聽到拒絕酒測要罰鍰新台幣九萬元被嚇到,過一會駕駛人才願意接受警方實施酒精檢測。經警方對該名男子施以呼氣測試,酒測值達0.36MG/L,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於是將酒駕男子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帶返派出所偵辦,該名男子對自己明知酒後駕車是違法行為,仍酒後騎車感到後悔不已,不斷搖頭說早知道今天就待在家不要出門找朋友,全案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