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露鳥猥褻 旗警速辦不讓民眾恐懼
【記者張文晃/高雄報導】
高雄市旗山建國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於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710-1號名男子將生殖器暴露在外,警方到達現場後,該男子已離去,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過濾嫌疑人。
警在附近找尋涉嫌公然猥褻男子之行蹤,現場目擊者口述表示,這名中年男子,乘坐在機車上,將生殖器暴露在外,正面朝向超商,當時有女性顧客坐在超商內,民眾立即拿起手機朝向該男子拍攝,這名男子便騎乘機車離去。警方調閱十多支監視器,依民眾所述之特徵,過濾路口多部車輛,查獲嫌疑人車牌,隨即通知這男子到案說明,經查這名劉姓男子有妨害風化公然猥褻之前科,黃嫌向警方表示,因其患有泌尿系統疾病又中風,忍不住想上廁所,但行動不便,來不及至廁所小便,才會在便利商店外的花盆小便,沒有要故意暴露生殖器,警方仍依刑法妨害風化公然猥褻函請偵辦。
警方提醒民眾,在公眾場所隨地大小便,除了可涉及刑法也恐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1項第2款: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風化風俗,不聽勸阻者。或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隨地便溺,開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還是應找適當處所,排解便溺。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