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查獲藍姓市議員候選人買票 當場聲押禁見 – 焦點時報

嘉檢查獲藍姓市議員候選人買票 當場聲押禁見

【記者吳東林/嘉市報導】嘉義地檢署陳美君檢察官於民國107年10月26日,查獲李姓樁腳、陳姓樁腳、黃姓樁腳、王姓樁腳為嘉義市東區藍姓市議員候選人現金買票之犯行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過濾分析相關事證,認藍姓市議員候選人確實涉嫌重大,迅即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6大隊第2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二分局深入偵辦,於同年11月2日,傳喚藍姓市議員候選人到案。

 

藍姓市議員候選人於107年5月間,將行賄選民之賄款交予李姓樁腳,李姓樁腳再轉交予陳姓樁腳,陳姓樁腳再將部分賄款轉交予王姓樁腳、黃姓樁腳,要求王姓樁腳及黃姓樁腳代為買票。王姓樁腳及黃姓樁腳旋以每票新臺幣(下同)1000元之代價,向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投票支持藍姓市議員候選人。藍姓市議員候選人所為,係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罪嫌。

 

陳美君檢察官訊問藍姓市議員候選人後,認藍姓市議員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當場將其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針對相關賄選買票之行為,已多次透過反賄選宣導之活動,告知社會大眾,千萬不要買票、不要賣票,若經查獲絕對向上追查,再次呼籲大家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