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商推銷未果 以挾怨手段做不實檢舉 海洋局依據契約規定嚴格把關
【記者潘嵩仁/高雄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永安LNG海水管線工程材料品質及檢驗流程相關疑義案,經海洋局查證結果,應為材料廠商競爭所衍生出之挾怨手段,本工程施工材料經顧問公司說明,廠商選用GFRP管材係依據CNS11646規定製造方式,檢驗結果由監造單位判讀符合規定,至於耐化學物質試驗則委託國內TAF認證試驗室辦理試驗合格在案,至於管材選用長度亦符合CNS相關推進工程用管長度之規定。
為提供永安地區養殖漁業優質海水冷排水作為漁民養殖之用,高雄市政府從民國94年起已陸續完成六期供水系統。本(七)期經爭取漁業署補助1.52億元辦理設計LNG海水管線擴充約1.5公里,經查本工程設計階段開始至施工期間,即有材料商進行遊說希望施工單位採用,惟海洋局秉持採購法規定、契約施工規範要求、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等原則下要求監造單位確實審查施工廠商所提送管材送審資料,並經檢驗合格後方可採用。
本工程業於106年106年10月31日申報開工,相關施工材料業依契約施工規範辦理相關檢試驗作業合格,未來持續依據契約規定督導工程品質,目前施工進度53%,預計於108年1月31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