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9/10至10/12開始受理申請

【記者林煥霖/南投報導】

勞動部公布107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辦法,並自107年9月10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0月12日截止,凡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逾1個月以上(即107年8月11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7年9月10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2,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2,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2,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6,4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2,800元。另勞動部特別提醒,失業勞工之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不得再申請本項就學補助。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表示,本項補助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有需求之民眾自9月10日起至10月12日止,符合上述資格者,自申請日起可至縣府勞工及青年科、各縣(市)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台)、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台等地點索取申請書表,或至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籲請失業勞工朋友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