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所屬機關、學校因823水災致公有財產毀損滅失者依規辦理財產減損 – 焦點時報

南投縣府所屬機關、學校因823水災致公有財產毀損滅失者依規辦理財產減損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受熱帶性低氣壓暴雨影響,縣府所屬機關(單位)、學校經管之縣有財產如有毀損、遺失或滅失者,請依據南投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4條規定,查明損失情形,攝取現場照片及估計損失,並載明縣有財物毀損查核報告表等,專案報由上級機關確實調查,並核具處理意見後,報由縣府財政處核轉審計機關審核。

報損案件在未經縣府核定前,如為不動產之毀損,請妥善圈圍,以免發生危險。如未更動建物主結構體,未達不堪使用程度,得以修繕(補)恢復原使用者,免予報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