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因豪雨災損 可申請稅捐減免 – 焦點時報

民眾因豪雨災損 可申請稅捐減免

【記者吳東林/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連日豪雨造成水災,民眾若有災害損失,請於期限內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災害損失區分地方稅有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等稅目,請向當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國稅部分有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請向國稅局申請。

 

使用牌照稅:屬嘉義市車籍的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如因車輛泡水或受損,需進廠維修,暫無法行駛,請車主於一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如消防局或警察局或里長)及汽車修理廠證明修復時間之證明文件(如發票或收據及於退稅申請書核章),向該局申請修復時間之退稅;另車輛毀損不堪使用,應即向當地的監理單位申請停駛或報廢手續,停駛期間及報廢後使用牌照稅,將主動辦理退還。

 

房屋稅:房屋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應於災害發生30日內提出申請。

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107年9月25日前,適逢中秋假期順延)。

 

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該局申請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受災納稅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地方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或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下載相關申報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報)稅捐減免。

 

民眾對地方稅減免事宜,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將竭誠為您解說,有關國稅部份可逕洽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05-2282233或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