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請未繳納者儘速繳納 – 焦點時報

縣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請未繳納者儘速繳納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南投縣縣有房地107年1至6月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應於107年7月31日前繳納;未於期間內繳納者,租金依租賃契約加收違約金,使用補償金則依民法第203條規定之利率(年息5%)計收利息,請尚未繳納者,儘速繳納。如有未收到繳款書者,請逕洽縣府財政處補發,連絡電話049-224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