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後縱火辯做法事 警即刻逮捕送辦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中市南區一名黃姓男子,昨(12)日凌晨遭朋友趕出租屋處,一時氣憤持線香及金紙,至友人家門前焚燒並投入鐵捲門中,被民眾發現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循線將酒醉男子當場逮捕,男子卻辯稱是做法事祈求平安,所幸屋內無可燃物質,沒有釀成大禍。
臺中市政府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警員陳森源、曾光裕於昨(12)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於復興路旁有一男子疑似放火,警力立即火速趕往,抵達後報案民眾指稱該酒醉男子在騎樓處鬼吼鬼叫並點火燒東西,而且將已燃物從鐵捲門之信箱口投入,造成屋內散發火光,但不過一會火光已自滅,男子也徒步離開位於前方不遠處,此時警方立刻驅車上前將男子攔截盤查,黃姓男子(52年次)遂坦承僅有燒香火做法事之情事;隨後帶同男子返回現場連繫住戶開門後,赫然發現屋內地板有線香及燒毀之紙張灰燼,蔡姓女子表示因與黃姓男子發生爭執,將其趕出租屋處,不敢置信友人竟如此魯莽。黃姓男子酒醒後表示相當自責,因一時氣憤才藉故搗亂並不是真心要放火燒屋,警方依法蒐集現場人證、物證後,依公共危險罪將黃姓男子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