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管制空汙展決心 第三次電力業加嚴今年底施行
【記者林俊維/台中報導】
為督促台中火力發電廠持續投入空汙改善,台中市環保局推動第三次修正電力業加嚴標準草案,力拼年底發布施行。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此次草案參考國內外最新空汙防制技術與排放標準,以每小時排放濃度限值與年排放總量限制進行管制,給予中火4年緩衝時間,要求112年前完成改善,將既有燃煤機組汙染物減排比例達5成以上,讓台中空品進一步提升。
環保局日前在台中州廳召開公聽會,廣邀環保團體、學者專家及民眾一同參與,聽取各方意見。環保局表示,台中早在88年即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授權訂定電力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並於101年進行修訂,以更嚴格的標準進行管制。
今年度加速推動第三次電力排放加嚴標準,參考國內外最新空汙防制技術與排放標準,同時以小時排放濃度限值與年排放總量限制進行管制,並針對中火汽力機組的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汞管制限值及有害空氣污染物定期檢測項目等進行增修訂。
此次加嚴標準已依台中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規定,辦理「法規預告」、「公聽會」,後續將綜整各界意見後,提送法規會審查,並依規定提案報市政會議審議。待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將函報行政院環保署會商有關機關核定,預計今年底發布施行。
加嚴標準上路後,持續督促中火利用4年緩衝時間進行改善,要求於112年前中火既有燃煤機組空汙排放量大幅削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的整體減排比例達5成以上,將有助台中空品進一步提升。
環保局重申,維護市民「呼吸權」,市府責無旁貸,管制空氣汙染的決心相當堅決,雖然中火工程改善涉及多部機組,需要多年時間進行可行性研究、工程發包與施工,但為維護民眾健康,市府要求管制期限絕不能再展延放寬,盼中火提早啟動相關配套規劃,以改善空品為最終目標,維護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