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維護治安作為 中市三分局警深入商場、圖書館宣導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由於近日全臺各地陸續發生多起家庭、情人與街頭暴力等社會案件,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貫澈執行警政署5項積極作為指示:一、遇有街頭暴力,迅速啟動快打部隊,嚴辦到底。二、 現行犯依法逮捕,在場助勢、叫囂者,全數帶回管束,消弭、防止聚眾鬥毆。若逃逸者,絕對依法追查究辦。三、清查涉案成員幫派背景、勢力區域、依附的不法行業及堂口首腦,並以組織犯罪蒐證偵辦。四、各縣市警察局密集實施擴大臨檢勤務,針對青少年聚集治安要點及特定場所(夜店、PUB、公園、電子遊樂場、幫派活動處所等),加強清查全面防範。五、協調大型賣場、百貨業者及公共空間管理業者,擴大舉辦座談會,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建立通報聯繫機制,強化停車場重要出入口安全,提高見警率,消弭治安死角。
針對警政署最新5項積極作為指示,第三分局長陳仕諺立即指示由2位副分局長率偵查隊隊長、副隊長、轄區派出所所長等分局幹部於107年6月4日分別前往轄區大賣場(愛買、大魯閣、秀泰等商場)、公共空間處所(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拜訪業者(管理者),希冀業者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與警方建立通報聯繫機制,強化停車場重要出入口安全;第三分局也會因應勤務需要,加強巡邏、提高見警率,以消弭治安死角。在警方拜會過程中,也向業者宣示保證警方一貫嚴正執法立場,遇有街頭暴力、現行犯案件絕對依法追查究辦。與警方會談中,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賴忠勤副館長衷心感謝第三分局協助館方治安維護,提供良好治安環境,讓讀者在館內閱讀能安心無礙。
另檢視近日發生的幾起刑案,許多涉及感情及家庭糾紛,第三分局除重申警政署之呼籲可採取以下做法,並將全力保護被害人之安全:
一、遇危害時先躲避,適時撥打110或113尋求協助與諮詢,並由社工或家防官提供聲請保護令。
二、法院核發保護令後應保持與對方不接觸、不聯繫、不激怒,並尋求親友幫忙。若發現對方違反保護令,應保留證據,並報案。
經檢視臺中市東、南區今年1至5月,暴力犯罪發生7件,破獲7件,破獲率100%;竊盜發生158件,去年同期227件,下降30%;詐欺發生47件,去年同期49件,下降4%。第三分局表示,所轄(臺中市東、南區)犯罪數據均呈現發生數下降,破案率提升現象,整體呈現的是治安穩定,但仍將持續以民眾的心理安全層面為努力目標,也期盼民眾相信警察機關絕對有保護社會治安的專業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