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他人提領現金 占為己有遭查獲送辦 – 焦點時報

拾獲他人提領現金 占為己有遭查獲送辦

〔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竹園派出所所長呂坤林表示,派出所警員蔡昌翰擔服備勤勤務時,受理一位民眾心急如焚的跑到派出所向警方報案稱,自己剛從超商自動提款機提領了新台幣16,000元要給小孩繳交補習費不慎遺失了,蔡員獲報後立刻會同報案民眾前往提款超商附近查看,當與被害人了解勘查現場監視錄影裝設情形時,發現影像中有一名年長老伯竟然於將報案民眾遺落現金拾獲之後急忙的騎乘機車快速行駛離去,然於警方調查過程中遇有一位熱心民眾向蔡員表示有目擊一位年長老伯撿拾掉落在超商地上的現金後騎乘機車揚長而去。

 

竹園派出所所長呂坤林表示,派出所警員蔡昌翰於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時,受理民眾謝○○慌張的跑到派出所報案稱,其由超商自動提款機提領了新台幣16,000元要繳交小孩補習費不慎遺失了,經蔡員受理後調閱商家監視影像檢視發現,報案民眾於到超商自動提款機提領了現金新台幣16,000元後衝忙的行走出超商而把剛提領現金遺落在地面上,於報案民眾返回超商找尋卻遍尋不著遺落的提領現金。

 

當蔡員受理報案後會同報案被害民眾到達商家勘查時,突然有一位熱心民眾上前向蔡員告知有見一名年長老伯在地上拾起約10幾張的仟元現金後騎乘機車由超商快速離去,蔡員隨即透過調閱商家監視影像展開調查,經檢視影像比對,發現果然有一名年長老伯在超商內地面上拾獲報案被害民眾提領遺落現金後即快速騎乘機車呼嘯離去。

 

細心的蔡員遂透過調閱影像中涉案機車號牌,並經詳細查證後循線通知犯嫌謝○○(男、年約60歲、無前科資料記錄)到案說明,詢據犯嫌坦承所犯罪行不諱,犯嫌到案後雖對於自己因為一時起貪念而未將拾獲他人遺落現金交由超商人員或送至派出所處理,得知觸犯刑法侵占罪將面臨遭判刑,實是悔不當初,警方將查獲侵占贓款交由失主認領回保管後,乃據以調查訊問,訊後將犯嫌案依涉嫌觸犯刑法侵占罪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