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警察言觀色 通緝犯的溫泉之旅「泡湯」了
【記者劉秝娟、廖怡婷/台中報導】
李姓男子與幾個麻吉朋友相約一起上山準備到谷關泡湯,結果被和平警分局和平派出所聯合路檢小組攔查,警方見李男未繫安全帶,原本只是好心提醒,卻因李男神情緊張,眼神飄忽,經警方利用電腦查詢果然發現李男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遭通緝在案,警方當場逮捕並帶回偵訊後,移送地檢署執行,李男供稱因在外工作不知自己被通緝,哀嘆要去泡湯真的「泡湯」了。

和平警方日前晚上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約10點左右,攔檢一輛自小貨車時,見裏頭的李姓乘客(85年次,多項毒品前科)未繫安全帶,警方原本只是好意提醒李男,行駛車輛應繫上安全帶,尤其山區道路蜿蜒,要遵守道路交通相關規定才能保障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善意提醒時,卻發現李姓乘客眼睛不敢直視警察,反而讓員警覺得可疑,經警用電腦查證後,果然發現李男為臺中地檢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警方隨後亦在李嫌的身上查獲一個安非他命吸食器(內含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等罪嫌,解送地檢署歸案。李嫌事後向警方詢問,你們警察取締酒駕不是都只看有沒有喝酒而已,頂多盤查駕駛身分,怎麼不盤查駕駛卻盤查我這個乘客呢?警方只能笑笑說:「這是警察專業判斷,勸戒李嫌歹路不要走」。
和平警分局長陳永昌表示,雖然轄區位處偏遠,但員警均能落實勤務執行,有效打擊犯罪,為使民眾有更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警方將持續利用各種勤務,積極盤查可疑人車,將犯罪者繩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