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工頭賣毒給工人 臺西警循線查獲毒品槍枝送辦
【記者張達雄/雲林報導】
50歲的許男是工地工頭,他利用這層關係賣毒給工人長達半年,警方獲報後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署陳祥薇檢察官指揮臺西分局、海巡署嘉義查緝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經過連日的跟監埋伏, 4月23日清晨與海巡署嘉義查緝隊聯手出擊,持搜索票及拘票逮捕犯嫌,查獲毒品及槍枝將他們移送法辦。許嫌(雲林縣人、違反公共危險罪前科)平時在工地擔任工頭,負責管理工地狀況與工人互動佳,他利用與工人的情誼竟私下賣毒給工人,有時收錢有時請客,以放長線釣大魚的方式穩定客源。
41歲的林嫌(雲林縣人、毒品前科)是工人與許嫌同是麥寮人,二人經常交頭接耳,不知情的人以為他們交情好,殊不知是在買賣毒品,許嫌不只賣毒給林嫌也賣給其他工人,消息不逕而走傳到警方耳裡。臺西警方獲知消息後立即展開查緝,經過多日訪查,懷疑許嫌可能涉及販賣毒品,臺西警分局偵查隊幹員,與海巡署嘉義查緝隊見時機成熟,於4月23日清晨6點兵分二路到二人住處,趁犯嫌熟睡之際一舉逮獲,在許嫌家中查獲海洛因毒品8包(毛重12.52公克)、安非他命6包(毛重5.62公克)、電子磅秤1台、吸食器及注射針筒與夾鏈袋等,於犯嫌房內起獲改造金牛座手槍一把、子彈41發(送刑事警察局鑑驗中),在林嫌的住處查獲使用過的注射針筒及毒品分裝袋與電子磅秤等。警訊時二人均坦承犯行,警方除將二人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外,並積極追查其他涉案人,還給社會清淨的空間。本案查獲後,分局長蘇保安於第一時間頒發破案茶鼓勵同仁,也向他們說一聲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