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錯機車停車處 新南警抽絲剝繭找回車
〔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黃晨洲及警員曾維國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22時30分接獲姚姓婦人報案,稱機車停在興業東路兒童館旁遭竊,警方到場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姚婦未停車於該處,研判姚婦可能記錯停車位置,警方隨即在周邊進行搜尋,果真在體育場大門北側機車停車格找到姚婦機車。
經了解,62歲姚婦家住嘉義市世賢路,退休以前在臺南某國中擔任教師,空閒時間本著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學習插花等技藝,在有生之年也想行萬里路四處遊覽觀看。
當日6時許,姚婦從家中騎機車到嘉義市東區體育場準備參加社團舉辦的一天來回遊覽團,姚婦抵達上車地點將機車停好後,興高采烈和友人打招呼後一同上遊覽車。
當日22時許遊覽車回到上車地點讓姚婦一行人下車,但姚婦走到興業東路兒童館旁的機車格發現自己的機車已不見蹤影,遍尋不著、焦急如焚以為遭竊,只好報警請求協助。
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後先行詢問姚婦正確停車位置,姚婦信誓旦旦確認停在該地無誤,警方便著手調閱監視器查看,卻發現姚婦未將機車停在該處且姚婦機車鑰匙還帶在身上,警方研判姚婦記錯停車位置可能性較大。
警方緊接著在周邊道路尋找,赫然發現姚婦機車就停在體育場大門北側機車停車格。姚婦此時面露尷尬地向警方致歉,連稱自己可能因為太過勞累而把正確停車處給忘了,最後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秉持「治安優先、交通為重、服務第一」的宗旨積極推動各項警政工作,在民眾有困難時竭盡所能給予關懷和協助,讓民眾都能感受到警察的用心和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