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識採證偵破「橋頭區桶屍案」及「愛河袋屍案」榮獲國家警光獎
【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109年4月2日12時許,怪手司機在橋頭區糖南路高雄捷運R22A橋頭糖廠站1號出口前空地,挖出一個大型塑膠桶,內有一具未穿衣服無名屍,性別不詳,高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股長郭耀宗立即率隊支援勘察採證。屍體腐敗,全身覆滿泥土,現場找不到可證明身分的相關跡證,偵辦單位毫無線索,一籌莫展。因死者左手掌嚴重彎曲萎縮腐爛,無法捺印指紋;股長郭耀宗搓揉死者右手掌感覺尚有彈性;決定清洗死者右手掌;接著上油墨,但油墨都沒辦法附著,無法捺印;立刻用高超技術採證,終採獲指紋,進行緊急比對;比對出死亡六年死者林O羚,並立即通報偵辦單位追查,進而偵破令社會震驚「殺人棄屍案」。
109年6月23日11時許,清潔隊員在建國橋愛河河面上撈起兩袋黑色提袋,打開後發現裡面有兩支人類小腿,馬上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股長郭耀宗立即率隊支援勘察採證。屍體經多日泡水及日曬,呈現腐敗現象,要採取指紋有相當困難度。兩手表皮殘破不堪,股長郭耀宗經多次重複用側光法及拓印法採證,終採獲指紋,進行緊急比對;比對出死者王O,並立即通報偵辦單位實施追查,72小時內宣布偵破本件令社會震驚的「分屍案」。
「橋頭區桶屍案」及「愛河袋屍案」,股長郭耀宗運用高超技術,鑑識採證,採獲重要跡證,提供給偵查單位,因而偵破社會矚目案件; 股長郭耀宗能力獲得肯定,本局遴選推薦角逐國家警光獎,終獲109年國家警光獎個人組綜合評量類優等獎,於109年12月8日至內政部警政署接受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