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偵辦鍾姓女學生命案 經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梁姓被告


【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接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報告,轄內鍾姓女學生失蹤,疑似遭人強行擄走,經警方調查後,懷疑梁姓被告涉有重嫌,且認有逃亡之虞,逕行拘提到案,並報請該署檢察官核發拘票。經檢警專案小組調查後,於昨日發現鍾女遺體,為求迅速保全證據,專案小組於今日下午 4 時立即進行複驗。

該署外勤檢察官周韋志及法醫研究所法醫師複驗結果發現,鍾女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並遭壓迫出血,具體死因仍需待法醫研究所鑑定。

另梁姓被告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發現其亦疑似涉及本年度 9 月30 日,在臺南市歸仁區另發生之擄人未遂案件,故認為本件鍾姓被告涉犯刑法第 226 條之 1 前段、第 221 條之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及同法第 332 條第 1 項、第 328 條第 1 項之強盜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事實,並有反覆實施刑法第 221 條強制性交罪嫌之虞,向法院聲請對被告羈押禁見。
【圖/歸仁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