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湯圓夜 酒後駕車難團圓 – 焦點時報

冬至湯圓夜 酒後駕車難團圓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適逢歲末年終、冬至團圓、耶誕佳節、元旦跨年、尾牙等活動,民眾過節歡聚,或冬令進補,常飲酒助興,大街小巷內的麻油雞、燒酒雞、薑母鴨、羊肉爐等店面,無不生意興隆、門庭若市。但警方仍不間斷執行各項交通執法工作,為有效遏止酒駕案件一再發生,特別於冬至夜前後規劃「連續三日大執法」勤務,加強執法強度與密度,防止酒駕事故發生,保障所有市民用路安全。

冬至湯圓夜 酒後駕車難團圓。(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冬至湯圓夜 酒後駕車難團圓。(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連續三天大執法後警方仍不會鬆懈,經統計108年1-11月全台中市已取締1萬1,386件酒後駕車案件,將持續針對台中市易肇事路段及周遭重要道路加強警力部署,規劃機動巡邏及定點稽查勤務,藉由高強度、高密度之取締措施,強力執法杜絕漏洞,積極防制民眾酒後駕車行為,以降低酒駕肇事帶來的遺憾。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市政府警察局除強力執法取締酒駕違規外,亦持續推動防制酒駕相關宣導工作,不僅規劃「斷源專案」針對轄區易酒駕違規及肇事路段、時段,提升執法密度及強度,並針對售酒餐廳、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從源頭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防範措施,也積極向市民宣導酒後駕車的嚴重性,對於臺中市「酒駕零容忍」本局將全力支持,以降低台中市酒駕違規,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楊源明特別呼籲,農曆尾牙將屆,加上最近寒流來襲,國人於餐會上喝點小酒或食用薑母鴨等含酒精料理,都會影響行車的判斷力,酒後駕車依規定處1萬5千元至12萬元的罰鍰,還可能吃上牢飯,無法回家團圓,倘若因此發生事故,除了刑事責任外,還可能負擔高額民事賠償,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