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1月10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 籲請中央解除金門豬肉及其產品銷往台灣 – 焦點時報

全縣1月10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 籲請中央解除金門豬肉及其產品銷往台灣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針對去年12月31日金沙鎮田浦岸際一頭海漂豬屍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後,本府於今年1月3日緊急成立「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協調本府各局處與相關單位採取高規格防疫措施預防非洲豬瘟入侵。

本縣對於非洲豬瘟疫病預防立即採取下列防疫行動:

限制發生地點田浦E50據點半徑3公里範圍內豬場移動管制,5公里內10個豬場將進行訪視、採樣送驗及豬場器具、車輛、衣物及載具等全面性消毒及管制人員出入。

全縣豬場豬隻健康普查,由各鄉鎮公所獸醫師對所屬豬場健康現況進行檢視,並督導強化豬場消毒自我防疫。加強肉品市場人員、器具、豬隻運送車輛、酒糟飼料運送車輛消毒工作,強化防疫力度。

聯合國糧農組織警告,非洲豬瘟可能藉豬肉加工品及廚餘傳播,為杜絕非洲豬瘟傳染途徑,全縣於1月10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輔導廚餘養豬戶轉用飼料,並協調環保局加強廚餘回收及取締非法使用廚餘養豬。

監測在養豬隻採樣送驗200份樣品經qPCR(即時聚合酶連鎖反應)檢測皆為非洲豬瘟陰性安全無虞,未受到非洲豬瘟病毒侵襲,證實本縣並非非洲豬瘟疫區,另海漂豬屍發生地點位於岸際,仍屬於境外案例,並未實際進入地區生物鏈,對於生物安全是具有保障性的。

非洲豬瘟病毒生化特性對低溫具有抵抗性,但不耐熱,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專家建議,非洲豬瘟病毒可加熱56℃70分鐘、60℃20分鐘後不活化或加熱70℃立即不活化,地區以豬肉作為材料之產品如廣東粥、燒餅、豬肉乾、宴菜、封肉等烹飪模式,其烹煮溫度遠遠高過安全標準,燒餅及豬肉乾甚至高達200℃高溫烘製,在此高溫條件下,是絕對不會發生任何病毒殘存,所以本縣豬肉及其產品是絕對安全的。

綜觀本縣並非非洲豬瘟疫區,更無任何疫情發生,中央斷然強硬暫停金門縣豬隻及其產品輸臺14天,已違比例原則,無限上綱,民眾及旅客不敢貿然登門消費買購地區肉類特產,1月9日下午5點農委會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4次會議,縣府極力爭取地區產品解禁,然未獲中央同意,對此,縣府表示強烈抗議,中央毫不考量地區的產業經濟命脈,以及消費者心理,只要稍有不慎消費者即可能面臨龐大罰款,直接肇生放棄購買地區特產,安檢人員逐包、逐項檢查相關特產,徒增民眾消費困擾,鑑此,為顧及地方業者及地區百姓權益,縣府強烈建請中央應審慎思維重新考量金門之脆弱產業生存,儘速解除金門豬肉及其產品銷往台灣限制措施,避免過度傷害金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