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通傳資料加值應用之法制展望研討會 共創資料經濟新紀元
【記者詹美子/台北報導】
為奠定個人資料保護之基石,並因應全球「資料經濟」發展翻轉產業格局的趨勢,由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科法所)主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指導,於日前舉辦「通傳資料加值應用之法制展望研討會」,以「加值應用之困境與法制發展藍圖、觀諸歐盟個資保護之法制發展與我國因應之道、國際應用案例之介紹與可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三大主軸,企盼透過各方專家的研討,共同探求資料經濟下,面對新興科技創新技術的挑戰及適法性疑義,梳理目前法律、政策規範之思維與方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詹婷怡主委於開幕致詞中指出,邁入資料經濟時代,資料處理的透明性(transpracy)、資料控制者的課責性(accountability),以及資料當事人對資料的控制能力,是資料經濟能否良善發展的重要基礎。要達成這樣的基礎,我們應建立資料當事人對個人資料使用的自主意識,進而透過蒐集、處理及利用程序的透明、隱私設計(privacy by design)等法遵機制的建立,提升資料當事人對於資料處理再利用的信賴,才能讓通傳產業的創新加值應用服務有一深厚的基石。我們應重視資料利用的透明度,建立資料當事人的信賴與信任。同時,企業應建構完善的個資保護機制,建立系統及使用者建議完善的保護機制;重視產品安全性,在設計階段融入安全性考量,並避免因資料分析產生新的歧視風險。
本次研討會聚焦三大主軸,邀集多位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給予指導與建議,在未來建立最適化法規。「資料經濟時代下之通訊傳播資料加值應用之需求與困境」場次中,從供給與需求、公平競爭、資料有價、風險控管四個面向討論通傳資料經濟市場機制的圖像。進而,現行我國相關法制政策於規範方式或條件上,既有困境在於:(一)個資法規範曖昧不明,資料難以活用,民眾缺乏信心;(二)人才、技術缺乏,無法有效挖掘有價資料;(三)資料有價機制欠缺,致使私部門資料流通缺乏誘因;(四)資料平台、格式未有政策性規劃,降低政府資訊利用的價值。在「通訊傳播資料經濟發展之法制發展與因應之道」場次,則介紹GDPR等歐盟隱私保護規範發展的情形與重點,發現在技術不斷推陳出新的今日,歐盟更強調個人對資料控制的作法,值得我們重視。在技術不斷推陳出新的今日,歐盟更強調個人對資料控制的作法,值得我們重視。最後,「他山之石—國際應用案例之介紹與我國之借鏡」場次中,介紹他國發展資料經濟市場的相關應用模式與實例,共同瞭解國際間對於數位經濟的最新規範嘗試。綜觀整場會議,與會者普遍認為,如何建構使用者的「信任」,將是資料經濟發展的重點。而如何讓使用者能控管自己個資的風險,又將是建立現任的核心議題。
科技法律的發展需不斷在「權利保護」與「創新」間求取平衡點,公眾的溝通與意見交流變得格外重要。藉由資策會科法所扮演智庫角色,舉辦此次研討會,匯集各界專家學者,藉由多元溝通及跨領域互動,齊力構思,兼顧對於創新者、消費者、參與者的各類影響,未來將持續結合政府、產業及社會各層面,與各界共同完備通訊傳播產業個資保護及加值資料應用之法制政策,營造諸方皆贏之有利法制環境,共同迎向我國資料經濟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