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慣竊賊星該敗 鑑識破案槓上開花
【記者張達雄/雲林報導】
雲林縣為農業大縣,縣民多以務農為生,然而許多農務所需之交通工具及農漁牧機具卻成為宵小覬覦下手行竊的目標,除造成財物上之損失外,也間接影響農作物之採收運銷,因此雲林縣警察局局長黃勢清要求所屬必須苦民所苦,汽車竊盜案比照重大刑案加強偵辦,除對於失竊地點以同心圓方式向外擴展,積極調閱監視器加強追查可疑竊賊行蹤外,另外對於尋獲失竊車輛亦要求鑑識採證強化證據面,俾使嫌犯俯首認罪受到應有制裁,進而降低失竊率。
今年6月上旬北港警分局轄區有1部鄭姓農民平日用以代步載運農作物之自小貨車遭竊賊偷走,作為運載贓物之交通工具,竊賊熟知警方辦案方式,特別於下手竊車前,先偷取別部車輛車牌加以懸掛,企圖混淆警方偵辦方向,惟該部自小貨車行駛大半個雲林縣後汽油耗盡,竊賊索性將該車棄置於西螺警分局轄內,為線上巡邏員警尋獲後,通知分局鑑識巡官到場針對該部失竊車輛進行採證,鑑識人員發揮其專業知能,於該車採獲多枚指、掌紋及竊賊所遺留之生物性跡證。
經即時傳送鑑驗比對結果,車內採獲之指、掌紋與毒品竊盜前科犯吳00相符,進而提供西螺警分局通知吳嫌到案說明,吳嫌面對鑑識鐵證坦承不諱,並供出同案尚有另名李姓毒品竊盜前科犯為共犯後,雙雙遭警方移送法辦;同時警局又透過指紋採證比對結果查出相隔3日在西螺警分局轄內另一起程姓農民自小貨車失竊案,同樣也是吳、李兩嫌共同所犯,兩嫌橫行本縣犯下多起汽車竊盜案,顯為治安之毒瘤。
迄至8月下旬生物性跡證比對結果出爐,除確認李姓共犯涉及鄭姓民眾之自小貨車失竊案外,刑事警察局DNA資料庫又比對出李嫌涉及其他3件臺西警分局轄內之竊盜案件,且李嫌於本(9)月初遭雲林地檢署發布為毒品通緝犯,日前又遭臺西分局橋頭派出所員警於執勤時逮捕到案,除先前多件竊盜案件再加上鑑識採證送鑑DNA資料庫建檔比中之案件,估計可讓李嫌在牢裡蹲上好一陣子,避免再出來危害縣民。
「凡走過必留痕跡」,是鑑識人員在執行各項刑案採證工作時所堅持之信念,透過現場仔細勘察採證再加上龐大的DNA資料庫大數據建檔比對,可有效連結相關刑案人與物、證明犯罪軌跡,提供偵查線索和犯罪手法分析之資料來源,進而協助偵破刑案緝捕嫌犯到案,讓民眾能在雲林縣安居樂業,更是警方責無旁貸之使命與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