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中低收入重度失能或特定病症老人 家屬可申請每月5千元津貼補助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為讓長輩留在熟悉的環境中,接受家人照料,滿足親情需求 避免過早入住機構接受照顧,並彌補家庭中具經濟活動能力人口因照顧長輩,離開工作職場造成收入減少,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 別照顧津貼,民眾若有需要,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或電詢縣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福利科陳小姐。聯絡電話: 049-2222106轉1841,縣府將儘快派員前往訪視評估,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將發給照顧者每月5,000元津貼。
社會及勞動處表示,目前失能老人的照顧方式,除機構式照顧外,尚有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機構喘息等,一般老人仍然較希望與家人同住共享天倫之樂,在親人溫馨照料下頤養天年,因此,當子女為照顧長輩,無法外出工作時,給予適度的經濟補貼,相信必能提高家人照顧長輩的意願及能力。
縣府社會及勞動處指出,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針對受照顧者與照顧者有規定及限制。其受照顧者需領有中低收入老 人生活津貼,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失能以上,或罹患特定病症項目之一者,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僱用看 護、居家服務及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也不得再重複申請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及政府提供之其他看護補助。
而照顧者應為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同樣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南投縣且實際負責照顧工作,而且需年滿16 歲、未滿65歲之未從事全時工作者。
供稿單位:社會及勞動處社會福利科 撰稿人:陳彥錞049-2222106轉1841 聯絡人:科長張木斌049-2243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