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自大陸引水工程計畫
【記者吳旻高/金門報導】
一、計畫執行依據
行政院於102年4月15日核定「金門地區整體供水改善綱要計畫」(以下簡稱供水改善綱要計畫),作為解決當地水資源供需失衡問題之執行依據,以維護金門未來發展、民眾生活品質及飲用水安全。
「金門自大陸引水工程計畫」經103年3月18日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第65次委員會議及103年4月2日「經濟部金門地區供水改善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審查,決議循程序陳報行政院審議,並奉行政院103年8月8日院臺經字第1030046594號函核定後,據以推動實施。
二、兩岸商談歷程

依102年6月21日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達成「兩會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的共同意見」,兩會認為,金門用水攸關民生問題,通過兩岸合作解決金門居民用水問題,有助於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兩會願積極全力促成。雙方同意依各自程序協調主管部門積極推動,共同落實相關事宜。
為落實「海基會與海協會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的共同意見」,經兩會聯繫安排,兩岸有關主管部門及執行單位於執行3次技術商談及8次工作商談,於104年7月20日假金湖大飯店辦理通水簽約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