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撞路邊車辯剛從日本回國 不習慣左駕
【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第三分隊前獲報,1位陳男表示他下班要去路邊取車時,看到自己愛車好端端停在路邊被撞一個大凹洞,當場傻眼!而且對方撞了就跑,也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氣到報警。
陳男氣沖沖表示:「前天上午上班將車停於該處,今天去開車才發現愛車左前保險桿已經撞到凹陷,而對方撞了就跑掉,也不知道是誰撞的,實在太可惡!」由於路邊遭撞的車已停超過24小時以上,加上遭撞的時間點不確定,似乎不是短時間能找出肇事車,

所幸陳姓車主不斷提供可能的時間點,最後調閱了附近路口的店家監視器還原真相,原來1輛自小客車原本正要停在遭撞車的前面,但停車時不慎撞到陳男自小客車,造成陳男愛車左前保險桿凹陷,陳男直呼:「我才下車不到2分鐘就被撞,有夠衰!」,更扯的是肇事者不僅沒有下車看,還將車開到對面停車,下車時還不忘特地繞到另一邊看自己愛車有無受損,然後自顧自的離開。
警方找到35歲邱姓駕駛,邱男表示因為他剛從日本回國,日本駕駛是右邊駕駛,國內是左邊駕駛,他還不習慣,才會不小心去撞到路邊的車輛,但當下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才會離開現場。警方私下了解被撞陳姓車主,平時非常顧車,不甘心自己愛車遭撞,還去土地公廟擲筊,請土地公幫忙找到肇事者,果然猶如神助,警方順利找到肇事者。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邱姓駕駛要路邊停車,因故擦撞他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邱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