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人到處找無頭路  剛找到工作就酒駕遭逮 – 焦點時報

艱苦人到處找無頭路  剛找到工作就酒駕遭逮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蔡興邦、警員蔡政翰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在臺中市東區十甲東路487號攔查1名臉色泛紅的騎士,67歲陳姓駕駛坦承有喝1瓶啤酒,自稱是低收入戶,拜託警方可不可以寬容,陳男又說自己是無業中,最近好不容易找到1份粗工,明天要去工作,今天工地老闆看他來找工作,開啤酒請他喝,他盛情難卻之下,喝了一些啤酒。

艱苦人到處找無頭路 剛找到工作就酒駕遭逮。(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艱苦人到處找無頭路 剛找到工作就酒駕遭逮。(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陳男不斷的向警方求情,說自己是「艱苦人」不下10次,不停抱怨:「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你們害我明天沒有辦法去工作了」。員警聽了傻眼:「你說你艱苦人,還要喝酒騎車!」,陳男滿腹牢騷: 「我是艱苦人,你們都不能通融我,我好不容易找到工作。」接著又說「你要把我載回去也沒關係,我人算很甘脆啦!」,警方聽陳男抱怨將近10分鐘,忍不住大聲喝斥:「停!你可不可以聽我講。」警方回應酒駕就是違法行為,不要拿「自己是艱苦人」為籍口。最後陳男測得酒精濃度0.26mg/l,將其以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經查陳男並無酒駕前科,聲稱要去工地做粗工,因工作剛找到,工地老闆請他喝啤酒,他一時難以拒絕才會飲酒,警方只希望他能記取教訓,勿再酒後駕駛。

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任何原因都不能是非法酒後駕駛的理由,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民眾普遍皆能認同警方的強力取締酒後駕駛,且酒駕造成用路人之危險不可言喻,如有飲酒應乘坐計程車,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