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15年從未被抓到 這回栽在酒駕
【記者何權璋/台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南屯區一名陳姓男子(59歲,有偽造文書前科)明知自己已遭通緝,當被查獲觸犯公共危險罪時,卻冒用哥哥名義簽下酒測單,企圖貍貓換太子,以為可騙過員警,仍遭眼尖的員警識破,全案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偽造文書罪分別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及屏東地檢署歸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曾耀堂執行守望勤務,於黎明路與五權西路口見男子騎乘電動車行向不穩,遂加以攔查,聞到男子身上有酒味,經酒精檢知器測試有所反應,向男子告知相關權利後,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7mg/L,男子自稱陳O長,因未攜帶身分證,員警依其提供之名字與身分證字號查詢相關資料,與所報身分照片相差無異,為慎重起見仍透過指紋辨識系統過濾,才發現他的指紋竟與另一名陳姓男子指紋相合,進一步追問陳男才承認自己的身分實為陳O進,於民國92年遭屏東地檢署因偽造有價證券案通緝,已逃亡15年,害怕被關所以謊報哥哥陳O長的身分證字號,想說是兄弟,容貌相近,應可騙過員警,沒想到栽在指紋檔案,還被法辦一條偽造文書罪。全案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偽造文書罪分別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及屏東地檢署歸案。
南屯派出所所長楊錫洲呼籲不要謊報他人姓名,低估警方的辨識能力;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才是安全之道,切勿以僥倖心態觸法。